早幾天打書釘時翻了一本名為《加護病房裡的選擇題》的書(由一個30年資深醫生執筆),由醫生的角度,透過其從醫生涯中的真實事件,探討一些具爭議性、亦未必有答案的問題:
- 病人不想再治療,希望求死,可以嗎?
- 醫生有責任無止盡地為病人延長生命?
- 到底誰可以決定不要救(一個人)了?
- 最後一段時間,是為病人還是為家人存在?
尤記得在之前的課堂,同學們的討論中提及了要「醫生」來當執行「安樂死」的劊子手是一件殘忍的事,也違背了醫生「治病救人」的崇高使命。在閱讀了這本書後,我想以此書的作者 Dr. Hillman的體會嘗試回應同學的看法。
在書的第四章「大象墳場」中,Dr. Hillman提及在加護病房(ICU)中,常接觸不少重症病人,當中有不少都是「已沒有治癒可能」的病人,大部分都是靠 「維生機器」或投以重藥來維持生命,有些更陷於全身癱瘓的狀況超過二十年以上,需要醫護人員二十四小時全天候的照顧。
Dr. Hillman每天例行巡房時望着這些重症病人,感到「越來越困窘不安」,甚至反思「究竟該不該花這樣大的努力去延續生命,實在值得質疑。」Dr. Hillman對「醫生有責任無止盡地為病人延長生命?」這一問題有深刻的反思,他認為,隨著醫學日漸昌明,要無限期延長病患的生命,已經是輕而易舉的事,只要患者本人或家屬願意,為重症病人繼續提供積極治療,在社會上,已被視作理所當然的事。可是,Dr. Hillman認為,醫生在努力延長病人生命的同時,亦應該為病人的整體情況作出客觀的評估,例如:究竟病人維持了性命後的生活品質將如何?救治後是否真正達到有意義的康復狀況?面對這些沒有答案的提問,醫生只能站在人道立場,「一股腦兒把可以做的治療通通塞給病人」。
看到Dr. Hillman如此坦率的告白,我沒有感到太大的驚訝。隨著醫學的進步,人類的壽命確實比以往延長了很多,可是,生命的長度是延長了,生存的質素又有沒有一樣提高?誠然,醫生的職責是治病救人,拯救病人的性命;可是,當一個人的生存模式已不能回復以往的面貌時,這被救回來的「生命」,是否仍值得我們去感激?病人痛苦地生存著,醫生是否仍能「處之泰然」?Dr. Hillman並沒以為大家在書中解答以上的疑問,可是,他以過來人的經常,和我們剖白了他的迷茫、他的矛盾,令讀者能從另一角度思考以上議題。